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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佳與房仲對質後,發出5點聲明。(翻攝自王思佳臉書)

王思佳否認「不買豪宅又不搬」刁難仲介 曬5點聲明反擊

記者|張憶漩

《三立新聞網》前一天(16日)晚上報導,王思佳租屋且房東欲出售房屋的消息,隔天《鏡週刊》又爆出,有內湖圈豪宅仲介與潛在買家抱怨,指王思佳買不下又不搬,故意約早上7、8點的時間等。王思佳向《壹蘋新聞網》澄清,那個時間全家包括她都還沒起床,約看兩次她都在場,並出示與仲介的對話截圖,對方稱「我們也沒這麼早上班」,以及「不會透露客戶背景」等。

王思佳認為,自己合法租屋且按時繳交房租,卻無端被誣賴刁難仲介,居住社區也被曝光,相關不實報導嚴重侵犯隱私,寫下5點聲明,並揚言:「如果無法提供證據,又無法說明,這種惡意報導,就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據《三立新聞網》,王思佳聲明如下:

1、烏龍爆料的媒體在昨晚(5/16)才來假意詢問,本人已經說明並表示沒有此事,但該烏龍媒體卻說已經出印,無法再修正,顯然就是沒有求證的意思。

2、本人合法承租房子,準時支付房租,也已經積極配合房仲帶看房屋。至於本人的「租屋地點」和期限,是本人的家庭安全和隱私,為何房仲和烏龍媒體能隨意透露?

3、所謂「看房的人」如何在沒看房以前,就知道是我本人住在裡面?再者,烏龍爆料者也無法出示任何證明,烏龍媒體也不求證,就直接明顯公布本人居住的社區名稱、位置,讓外人可以輕易查到,已經嚴重侵犯隱私。

4、難道身為藝人,就不能保有家庭安全和隱私?如果確實是房仲爆料,本人將公布房仲的資訊、房仲的對話,讓社會大眾了解這家房仲的品質。

5、希望烏龍媒體能夠配合提供所謂的「爆料者」,如果無法提供證據,又無法說明,這種惡意報導,就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更新時間 2023.05.1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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