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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14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示意圖,資料照)

道交條例14日三讀通過 可檢舉違停、不禮讓行人重罰6千

記者|劉佩婷、徐紹芸、陳志峰、黃冠瑋

為了洗刷行人地獄臭名,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道交條例,只要是汽車如果沒有禮讓行人的話,罰金將從3,600元提高到6,000元。交通違規,未來要罰更重,路上蛇行、超速、惡意逼車、危險駕駛行為,罰鍰從2萬4,000元,一口氣提高到3萬6,000元。

無照駕駛抓到最高也罰2萬4,000元,五年內再犯不只罰錢,更當場禁止駕駛,要遇上員警稽查而逃逸,上限也拉高到4萬5,000元,還有連外媒都詬病的行人地獄,汽機車不禮讓,抓到最高就罰6,000元。

民眾:「台灣車子好像對行人這方面的禮讓程度,好像還是有待加強,是可以有這個罰則,因為這樣可以提醒機車騎士,讓人的行走會比較安全。」除了下重手開罰,連帶民眾檢舉項目,也從46項增加到56項,像是人行道、斑馬線違規臨停,或是經過行人穿越道沒減速,通通可以拍照檢舉。道交條例三讀成功,交通違規通通重罰,不讓台灣繼續背負行人地獄惡名。

更新時間 2023.04.14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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