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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增訂「人頭帳戶罪」 打擊詐騙添利器

記者|趙翊絜、施幼偉

警方破門攻堅救出肉票,被害人會遭到囚禁就是誤信求職廣告,以為賣帳戶就能拿到錢。還有被害人本來要面交存摺,卻差點被當街擄走,詐騙集團為了拿到人頭帳戶手段殘忍,法務部決定修法遏止歪風。法務部檢察司長黃謀信:「無正當理由蒐集或提供(帳戶),或導致整個金流受影響,你犯罪當然都要有主觀上的犯意。」換句話說,修法後只要是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影響金流就是涉及洗錢犯罪。

去年11月發生的台版柬埔寨案,囚禁61人造成3死悲劇,總共29名嫌犯遭到檢方求處重刑。未來複合性犯罪型態也會被重懲,像是拘禁被害人7日以上,最重判7年有期徒刑;涉嫌詐欺又剝奪自由最重判10年;如果是造成對方死亡或重傷害的結果犯,最重可論處無期徒刑。法務部長蔡清祥:「法務部提出,我們會用最快的速度來呈報行政院,行政院也會審查再經過院會同意以後,就會很快速地送到立法院來完成立法程序。」

去年下半年,檢警共破獲超過1千件詐欺、逮捕9千多名嫌犯,如今修法嚴懲重罰,宣示打擊詐騙是玩真的。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3.02.0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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