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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槍擊案,劉姓槍手至今堅不吐實,專案小組仍在追查幕後黑手。(資料畫面)

館長槍擊案外案 寶和會前會長遭起訴求重刑!檢:絕沒不敢辦

記者|饒偉生

新北檢指出,「館長」遭槍擊案發生後,旋即分案由檢察官陳詩詩指揮刑事警察局、新北刑大及林口分局偵辦,短短4月內連續發動4波搜索及拘提行動,聲押禁見6人獲准,突破關鍵證人,徹查寶和會涉犯之三件槍擊案(含「館長」遭槍擊案)、1件擄人勒贖案及1件恐嚇取財未遂案,並於2020年12月22日對該幫派之林姓會長、梁姓副會長、大組長施俊吉、成員劉承浩等11人,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擄人勒贖、恐嚇取財及槍擊殺人案一併起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

新北檢表示,檢察官對邵柏傑、劉姓組長部分則另行簽分案偵辦,經破解數位採證還原相關共犯手機資料,清查金流,訊問相關共犯及證人等偵查作為,而認為邵柏傑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之主持、操縱及指揮犯罪組織及刑法第346條第3項、第1項之恐嚇取財未遂罪嫌;劉姓組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及刑法第346條第3項、第1項之恐嚇取財未遂罪嫌,故於今日提起公訴。

新北檢指出,審酌邵柏傑以其身為寶和會組織前會長及精神領袖之地位,為獲取不法鉅額利益並發展壯大寶和會組織,陸續由組織成員為暴力犯罪,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復於在晶華酒店發生之恐嚇案件中立於指揮之地位,動輒要求上千萬以上犯罪利益,犯罪所得龐大,且利用組織吸收意志薄弱之年輕成員,危害社會秩序甚深,惡性重大;而劉姓組長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參與寶和會組織為恐嚇取財等犯行,危害社會秩序,惡性亦屬重大,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罰。

新北檢並澄清,館長槍擊案絕無外界所謂「上面檢察官壓下來,不敢辦」,本件槍擊案發生後槍手立即攜槍前往林口分局文化派出所表示要自首,因槍手經過事前演練,已經備妥辯護律師,更換慣用手機,企圖製造槍擊案之斷點,經由檢警積極蒐證串連,才清查出寶和會組織犯罪架構及執行犯罪行為之相關共犯。

新北檢表示,惟就「館長」遭槍擊案,因被告等堅不吐實,並設有層層證據斷點,對於是何人、何原因指使寶和會成員槍擊「館長」部分,專案小組仍將持續追查幕後指使者,民眾若有任何線索,亦請提供給專案小組調查釐清。

更新時間 2022.12.1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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