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去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發生出軌意外,如今涉案人員判決出爐。(資料照)

太魯閣出軌案李義祥涉8罪 一審9名被告刑責最重是「他」

記者|許行君

2021年4月2日,台鐵工程承包商李義祥操作不當,將工程車臨時停駐在斜坡上,不料車輛卻滑至花蓮縣秀林鄉清水隧道口前鐵軌,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行經該路段為閃避鐵軌上的車輛,翻覆出軌,釀49人死亡、213人輕重傷,也是台鐵近60年來最嚴重的意外事故,死者家屬悲痛欲絕。

太魯閣號事件受害者及家屬透過臉書粉專「太魯閣的眼淚 台鐵0402太魯閣號408車次」,表達對事件的關注,10日發文指出,「隨著宣判日的到來,我們的心緊緊糾結。每一次開庭,都要再次正視這一切的痛」,呼籲台鐵重視安全改革,並表示將持續追蹤、監督台鐵的安全改革進度。

部分罹難者家屬於10日重返事發現場懷念逝去的親人,希望能避免相同憾事再次發生,11日受害者家屬也隨罹難者家屬團體發言人王薇君到法院聽取判決結果。

事發過後1年又7個月,相關涉案人士的判決出爐,花蓮地方法院在11日上午9時30分作出一審宣判,主嫌李義祥涉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刑,合併判處7年10月徒刑,併科50萬元罰金。而台鐵花蓮工務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不僅未善盡督導和稽核義務,還不實填載工程進度,被依過失致死等罪,遭判8年10月,也是9名被告中最重。全案可上訴。

更新時間 2022.11.11 11:51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