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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桶屍「罕見罪行」 心理分析凶嫌「太殘忍」

記者|張晏碩、林育辰

鑑識人員淨空現場,工廠外拉起封鎖線,殯葬業者準備移動封屍水泥桶,遺體搬運上車送往殯儀館,警方也同步追查,究竟是誰下手如此凶殘,台中神岡工廠桶屍案震驚社會!銘傳大學犯防系副教授王伯頎:「可能鄰近工廠,可能要搬運也不是那麼的方便,或者是說,他可能是不是有一些時候,在搬運的時候也怕被拍到,第一個封起來沒有味道,第二個即便有味道,可能它周邊是工廠,都會有一些廢棄物的味道,希望能夠掩人耳目。」

兩年前的重大刑案,雙桶屍命案也發生在台中,當時徐姓主嫌分別殺害蔡姓少女跟一名黃姓男子,再裝進桶子棄屍中部山區,今年4月,嫌犯就被依涉犯兩個殺人罪,判處死刑,資深刑警:「他是對死者有恨,而且是恨之入骨的恨,殺人滅口,屍體要把它消失在地球上以外,當然他還是要有點相當的專業,因為你光要把一個人,放到桶子裡面就沒有那麼簡單。」

以心理層面解析,加害人行凶之後,使用桶屍的動機,第一個就是毀屍滅跡,水泥桶掩人耳目,再來就是與被害人有一定的熟識程度,不希望身分曝光,也因為水泥封箱裝桶,死後加工過程繁瑣,凶手也可能不只一人。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犯罪心理學上來講,說不定是儀式化的行為,認為這樣子的一個封存方法,可能會讓這個死人沒辦法找他。」過去警方也利用犯罪心理學角度,從凶嫌處理屍體的行為,加上刑案現場犯罪型態,推論凶嫌人格特質,特別以桶屍案手段最為凶殘,比起分屍案更加冷血。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2.10.27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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