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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客運司機多次過站不停,導致所屬客運公司遭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罰。(資料照)

司機數度過站不停拒載乘客 公司挨罰告他「背信罪」下場出爐

記者|郭思涵

檢方調查,洪姓司機於2021年9月26日至11月9日期間,數度被民眾投訴過站不停、拒絕載客,造成所屬公司遭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開罰,該客運公司認為,洪男違反公司規定而損及營運收益,決定以背信罪向洪男提告。

洪姓司機偵查時辯稱,當下考量到滿載會有危險才會選擇拒載,且依照《汽車業運輸管理規則》規定,司機可依客觀情況,判斷有無拒絕載客之需要;此外,過去曾發生乘客在公車上鬧事,向公司反映卻沒人處理,他認為公司管理上也有疏失,並強調沒有背信行為。

經檢方調查,洪姓司機受雇於該客運公司,職務為載客,故洪姓司機拒載是不履行司機義務,違反雙方關係義務約定,屬於民事僱傭契約關係上的債務不履行,與刑法背信罪所指的「為他人處理事務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不符,因此檢方不起訴洪姓司機。

更新時間 2022.08.1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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