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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有家長認為女兒還未到國中註冊、就讀,就被要求寫暑假作業,認為孩童權利遭剝奪,向教育局、該校提告。(示意圖,資料照)

女兒還沒入學就有暑假作業 「家長批權利遭剝奪」提告結果曝

記者|徐如奕

判決指出,家長認為女兒還未就讀國中就被要求要寫暑假作業,這是剝奪孩童權利,向國中反映後未獲積極處理,就轉向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對此以函回覆,經與學校聯繫,安排暑假作業是自主學習,非強迫性質,但因家長不服,所以向教育局與該國中提起行政訴訟。

家長主張,教育局應以違反《教師法》、《教育基本法》及《國民義務法》,將該國中校長送教師懲戒會懲處,並質疑國中校長為何可以剝奪家長與學生的權利,另外教育局未回應家長訴求,這些顯然是違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教育局針對家長陳情的事項函覆,為單純的事實敘述或理由說明,並不具任何准駁效力,並不因此發生任何法律上的效果,不屬於行政處分;家長雖對函覆內容不服,但自非行政處分,不得據以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因此裁定駁回,訴訟費用要自行負擔,可抗告。

更新時間 2022.08.0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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