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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1名鍾姓婦人2017年於木柵河濱公園遭遇護欄翻覆意外。(翻攝自Google maps)

扶護欄休息「下秒突斷裂」 婦摔落2公尺獲國賠104萬元

記者|徐如奕

判決指出,鍾婦於2017年5月6日下午4時許,行經木柵河濱公園的堤內水防道路時,以右手扶了路旁的不鏽鋼護欄,不料護欄竟鬆脫翻倒,婦人因此摔落溝渠,先撞擊溝壁再跌落溝底,受有腦震盪、額頭撕裂傷、頸椎挫傷移位、肋骨骨折等傷勢,治療後仍無法自行轉動頸椎,腰椎也因傾斜不良於行,不時有腳部麻痺情形。

鍾婦認為,該護欄設置26年,定著用的螺絲已有鏽蝕情況,負責管理的水利工程處卻未盡修繕養護義務,因此訴請國賠,求償396萬多元。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水利工程處是養護機關,因未適時進行檢查、修護,導致護欄翻落邊坡,須賠償93萬685元。二審則認為該護欄底座螺絲有一處鏽蝕,鏽蝕處即為護欄與底座斷裂之處,護欄應是未能承受原設置時所應得承受的外力而斷裂,導致鍾婦跌落受傷,據此改判水利工程處須賠104萬7895元,鍾婦可上訴。

更新時間 2022.07.1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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