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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24日宣布放寬全國醫院、長照機構的陪(探)病、探視規定。(翻攝自疾管署YouTube)

疫苗接種率提升 即起開放醫院、長照陪探病「打3劑免篩檢」

記者|徐如奕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原先規定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等6縣市醫院除例外情形外,禁止陪(探)病,這次調整為可陪病、探視,不過仍有條件,以下依序做說明。

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

一、訪客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調整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的疫苗劑次條件:

(一)原規定陪伴者及陪住者應完成COVID-19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機構內現有之陪住者如尚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且無法替換,應每7天進行1次自費篩檢。

(二)調整為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人員若曾經確診 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以上至3個月內,可免除篩檢。

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訪客/陪伴者/陪住者管制放寬措施。(指揮中心提供)

(三)未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之陪伴者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現有陪住者如尚未完成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且無法替換,則應每7天進行1次自費篩檢(含家用抗原快篩)。

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探)病管理措施:

一、探病管理措施:

(一)全國醫院的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可以開放探病。不過,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二)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的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陪病管理措施:

(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的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二) 若為預定(非緊急)住院病人的陪病者,須於入院陪病前2日內篩檢;緊急需入院陪病者,則於入院陪病前篩檢。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的陪病者,每名住院病人的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應進行入院及每週定期自費篩檢。當陪病者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可以免除篩檢。

全國醫院住院病人的陪(探)病管理放寬措施。(指揮中心提供)

★《鏡新聞》提醒您: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

更新時間 2022.06.2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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