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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30日通過。

《會計法》修正草案通過!藍綠衝突見血 國務機要費正式除罪

記者|張家瑋

攝影|鏡新聞

立法院財政委員4月21日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初審,因爆發衝突,經過在場立委表決後,全案保留送交立法院會處理,也必須交由黨團協商。5月30日立法院會審議該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上午7點半左右進入議場,並占據主席台。

當時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坐在主席台上,但被國民黨立委拉扯,手指濺血,8點46分左右民進黨團進入議場,民進黨立委莊競程、郭國文、王美惠等人將主席台奪回。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約10點進入議場,宣布開會。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在提案說明中表示,國務機要費由來可追溯至民國40、50年代,分為機要費、特別費,60年代則合併為國務機要費,可看出機要費和特別費性質相同,特別費的核支和核銷等程序,已有行政慣例,辦理國務機費等相關業務的人員對處理方式也有一定的信賴。

因此,蔡易餘說,對承辦人員按照行政慣例處理的行為,應該給予信賴、保護,杜絕社會各界爭議,因此提出《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民國95年12年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國務機要計畫費、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則不罰。

更新時間 2022.05.3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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