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喜劇演員曾博恩3月在台北舉辦演講活動《三重標準》。(翻攝自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臉書)

脫口秀改「有趣的演講」被課娛樂稅 博恩:雙重標準應重新解釋

記者|徐如奕

曾博恩2月起陸續在全台各地舉辦「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他先前表示,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曾說明若僅在「演講中加入喜劇嘲諷」,則活動仍屬演講或講座性質,不用課徵娛樂稅,因此若將「脫口秀」的形式改為「演講」,就非娛樂稅課徵範圍,主張不應繳納娛樂稅。

但曾博恩3月舉辦3場「有趣的演講」後,卻仍於4月18日收到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來函,指其所屬公司薩泰爾並未於活動舉辦前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涉嫌違反《娛樂稅法》,並要求提交完整錄影內容查驗,公司提供後,稅捐處仍認定其活動「內容具有娛樂性,不屬於演講,應繳交娛樂稅」。

曾博恩事後收到台北市稅捐處函,指他當時的演講違反娛樂稅法。(翻攝自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臉書)

曾博恩表示,在舉行活動期間就有收到各地稅捐機關的關切,在提出「不繳娛樂稅」的作法時,就已經料想結果可能會導致繳更多稅,因為除了娛樂稅外,公司依然要繳交營業稅,若後續循行政救濟途徑申請複查,卻仍被判補繳娛樂稅,最高還可能要繳原本應付的4倍稅額,在公司立場看來得不償失,堅持要這麼做的理由是「為了挑戰娛樂稅這種雙標爛法」,他認為娛樂稅的標準不一且稅目不明確,設立的時空背景已改變,應有重新解釋空間。

立委高嘉瑜也注意到此議題,19日質詢財政部長蘇建榮時表示:「現行娛樂稅課稅標準不僅曖昧不明、亦早已不合時宜,也要求財政部應盡快檢討!」

更新時間 2022.05.20 17:52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