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吃3000元海鮮、牛肉不付錢 婦一個月8度賴帳

記者|許致誠、顏凱勗

東區知名火鍋店內,白衣婦人獨自在角落,大嗑美食,還不斷叫來服務員,吃不夠繼續加點,但她吃飽喝足,卻雙手一攤,耍賴要吃霸王餐,店家氣壞了,要提告求償又曠日費時,直接把女子照片公布上網,看一看,當天她吃了頂級牛小排1180元,海鮮1480元,加上其他餐點跟服務費,總計3178元。

受害店家吳先生:「其實我覺得大家都會有不好過的時候,就是當作是施捨你也可以,你明知要來吃霸王餐了,然後店裡面成本最高的總價也是最高的,然後又幫你煮粥。」

受害的店家,就在台北市東區當地知名的火鍋店,業者控訴這名婦人,在疫情最嚴峻的時候,一個月內在附近吃了八次霸王餐。律師余韋德:「要怎麼證明被告在點餐的當下,他就是擺明就是不付錢,或者是他就是知道自己沒有錢,然後還硬要向店家點餐,這個部分比較難證明,所以這個部分通常詐欺罪比較難成立。」

過去台北市不少店家,都有受害經驗,但因為霸王餐,比較難舉證刑事詐欺,大多只能民事求償,所以婦人一犯再犯,卻往往不用負責,這回業者堅決提告,要讓她記取教訓,也避免其他店家再度受害。

更新時間 2022.05.16 20:05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