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指揮中心目前鼓勵民眾快篩陽性,還是要去PCR採檢。(資料畫面)

快篩陽性不做PCR「最高罰30萬」 陳時中坦言:難抓

記者|張憶漩

攝影|鏡新聞

本土確診數在3日突破2萬例,且新增5例死亡個案,在集體恐慌下,不只採檢站幾乎天天額滿,民眾因快篩陽性湧入急診也影響醫療量能,有一派意見因此呼籲,非必要就別去醫院進行PCR篩檢,但也有人擔心隱匿不報會有罰則。

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3日下午的記者會上表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Covid-19屬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應通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陳時中坦言,在查核上有困難,若疑似確診者都待在家裡、沒有和其他人接觸,「查不到也罰不到」,但事後若有相關事實證明,還是會開罰。

另外,主持人焦志方確診後也表示拒絕對外公開密切接觸者,怕「像粽子一樣」影響太多人。陳時中表示,確診者若有同住且有接觸的親友,有向衛生機關通報義務,若有接觸職場或學校也要通報;反之,其他非親密接觸者,確診者就沒有通報義務。

★《鏡新聞》提醒您: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

更新時間 2022.05.04 09:41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