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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鼓勵企業居家上班,勞動局提醒雇主仍要遵守規定。(資料照)

柯文哲鼓勵企業居家辦公 勞動局:仍要有出勤紀錄

記者|張家瑋

攝影|鏡新聞

受到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影響,台北市長柯文哲鼓勵企業實施居家辦公,減少病毒傳播的機會。勞動局14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實施居家辦公的雇主仍要備置並保存勞工在家上班的出勤紀錄,記得「3要2不」原則,要記錄、要確認、要覈實,且不扣薪、不能不給加班費,以免違法。

勞動局指出,勞工在家上班還是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動,所以必須備置出勤紀錄,除了書面方式外,也能用手機打卡、網路回報、通訊軟體等方式,並定期與勞工確認時間是否正確。出勤紀錄也要每日覈實記載上、下班時間到分鐘為止,如有延長工時、加班的情形,也要記載到分鐘。

雇主也不能因為居家辦公,就單方面調整薪資,如有勞動條件變動,應該和勞工協商並取得同意,最好留下書面紀錄。若勞工有加班情形,雇主仍要給加班費。若雇主沒有給加班費或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恐涉及未全額給付工資等違法行為,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未置備出勤紀錄供稽核,可開罰9萬至45萬元。

更新時間 2022.04.1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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