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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林管處提醒民眾,進行山林活動時勿任意引火,以免釀成火災。(南投林管處提供)

連假登山注意!擅自引火「烤肉、取暖」都NG 罰鍰12萬起跳

記者|許行君

近年因新冠疫情影響,登山踏青成為熱門休閒活動,而對於即將到來的清明連假,南投林管處也提醒,民眾進行山林活動時請勿任意引火,相關罰鍰12萬元起跳,也就是說未經許可就引火烤肉、煮水、取暖等行為都算違規。

南投林管處表示,去年11月間,查獲鄭姓民眾在濁水溪事業區林班地內戲水及引火,因引火行為已違反《森林法》,鄭姓民眾也因此被罰12萬元。今年2月也陸續寄出7件查報書給引火涉法的民眾,未來將依法續辦開罰事宜。

南投林區管理處處長李政賢表示,森林區內未經申請許可而引火,已違反《森林法》第34條規定,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若因此燒毀森林,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除負刑責外,尚須賠償他人民事損失。

林管處也提醒民眾共同維護國家寶貴森林資源,若發現山林火災,請撥打林務局保林專線「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舉發森林火災案件,因而查獲犯罪者,還有機會獲得最高3萬元之獎金。

更新時間 2022.04.01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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