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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表示收到勞保局公文,要求繳回3萬元紓困金。

空歡喜!勞工紓困金不符資格 勞保局隔2年討回

記者|劉子維

攝影|洪偉韜

疫情衝擊,許多民眾生計受到影響,當時勞動部發放3萬元的生活補貼,現在卻傳出要民眾繳回紓困金,原因是資格不符。

有民眾3月突然收到勞保局通知,兩年前申請的勞工生活補貼要繳回,而且限時15天,理由是追溯到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47萬多,高於補助標準40.8萬,因此被撤銷補助資格。

投訴民眾郭先生:「我們拿到這三萬塊,覺得不無小補OK,隔了兩年,覺得根本就是空歡喜一場,難道因為這件事情很緊急,所以你的審核就隨便審,錢就這樣隨便發嗎。」

勞保局表示,當時109年度4月開辦紓困,第一階段會以當年的薪資所得計算,只是108年度的稅務資料還沒到齊,所以用107年度做基準。

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組長劉秀玲:「我們去年年底又去查調之後,發現真的有部分民眾他的所得,107年的所得總額其實是超過40萬8千的,我們是從3月初的時候開始陸陸續續追回,那統計大概有7,000多件民眾需要,不符合規定需要追回。」

勞保局表示,109年度有112.6萬多人獲得補助,現在陸續有7,000多人被追回款項,佔比大約0.6%,畢竟在有限的國家預算下,只能依法行政,將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更新時間 2022.03.18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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