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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被開除涉「就業歧視」 新北市府罰資方30萬

記者|趙翊絜、施幼偉

新北勞動雲歧視孕婦影片內容:「我們老闆更誇張,他根本無法接受員工懷孕,他要我做到月底就走人!」捧著孕肚,控訴在職場中遭到歧視,雖然這是勞工局宣導影片,但新北市就有一個真實案例,一名莊姓女子因為懷有身孕,卻被資方以服儀不佳為由,將她開除。

投訴人莊姓女子:「她在那時候LINE說,我是產品不適合,可是在調解會上是一直在強調,我一直穿牛仔褲,可是我們員工守則上,完全沒有講到服裝儀容。」

批評公司開除她的理由說詞反覆,部門主管再問莊女打算甚麼時候懷孕,莊女回「順其自然」,卻被主管暗示公司人員需要穩定,還有試用期規定。4天後莊姓女子突然被告知,她跟公司產品「不太合適」,沒有通過試用期,不到半個月就將她開除。

投訴人莊姓女子:「她就一直在講說是我不誠實,逼問下,她才坦承她已經知道我懷孕的事。」因為懷孕就被公司開除,明顯已經涉及就業歧視。新北市勞工局介入調查,認為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對員工以性別、婚姻為由,予以歧視,開罰30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王憶芬:「(雇主)以保勞健保為由,跟勞工要一個最新的身分證,那我們覺得她這個動作,是在探詢她是不是已經做婚姻的一個登記。」

記者致電:「喂您好請問是昊生的廖經理嗎?」實際詢問該公司主管,聽到記者來電立刻掛電話,不願意多談。勞工局強調,雇主依性別、年紀考量要不要聘僱,跟應徵職務內容無關,都算是「就業歧視」,求職人可以依法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更新時間 2022.03.1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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