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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姓女屋主長期在發生火警的大樓內堆積回收雜物,被認為是阻礙救災、逃生的原因。(資料照)

台中惡火「大樓內堆滿雜物」 屋主擬依過失致死函送

記者|林坤緯

消防局指出,6日晚間發生在台中市中區興中街民宅的大火,起火的大樓內堆滿大量易燃的回收物,為火勢猛烈、造成救災與逃生困難的主因,且如果從2樓起火,房東就應為這場火警負起更重的責任。

一度傳出其中一具焦屍疑為寵物羊,經檢警調查後證實,該具遺體為一具女屍,後續將同檢方相驗,死亡人數恐再上修。

當地里長蔡翠碧透露,70多歲的莊姓女子為該棟大樓的第三手屋主,雖租金收入穩定,但仍有撿回收物變賣的習慣,因此2樓整層都沒有租出去,而是用以堆積回收物,甚至堆至樓梯間,令附近住戶、租客難以走動,曾請求環保局幫忙清理。

檢察官6日晚間已至現場指揮偵辦,消防局表示雖然起火原因尚待釐清,但即便火災並非由莊女直接造成,大量堆積雜物卻已影響救災與逃生,更是讓火災中傷亡人數擴大的間接或直接原因,消防局不排除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莊女函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議員張彥彤在臉書上發文,提到莊姓女屋主長期囤積垃圾,早就是附近居民長久以來的惡夢,誇張行徑已造成鄰居恐懼,因此雖然作為民代不該去檢舉民眾,仍數度向市府多個單位告發。

不過張彥彤表示,環保局進行強制清運後續並無顯著成效,還曾與里長蔡翠碧要求台中市府應對莊女開罰,然而在莊女面對市府總是屢屢哀求,如今釀成不幸大禍。張彥彤提醒,舊市區尚有許多集合式住宅,都更未完成前都存在莫大危機,公務單位應面對現實、考慮清楚,莫再以「情理法」處理事情。

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也提到,發生火警的建築物確有資源回收個體戶,經常在1樓堆放資源回收物並造成髒亂,清潔隊近1年開出10幾張罰單,且每個月執行強制清除約2次。最近一次為3月4日由中西區隊執行,強制清除1樓與公共區域的垃圾與資源回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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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2.03.0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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