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駕駛強制送醫抽血酒測 憲法法庭宣告「違憲」

記者|趙翊絜

攝影|阿貢亞麥

今年2月南投縣一輛黑色轎車車速飛快,過彎時失速撞上電線桿,車輛撞成廢鐵嚴重變形,造成一死一傷,駕駛送醫後,抽血檢驗酒測值1.03毫克。

還有上個月,高雄一輛百萬轎車酒駕上路,撞上紅色休旅車,車頭凹陷、板金凸起,警方送醫抽血檢驗,酒測值明顯超標。

喝得醉醺醺卻酒駕上路,如果駕駛因傷重無法酒測,或是拒絕酒測,員警可以將人送醫強制驗血。不過25日大法官判決,警方將駕駛強制送醫的行為,違反憲法。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辰舟:「有酒駕嫌疑的肇事者,得強制移送抽血檢測酒精濃度,但是應該建請正當法律程序,酒駕零容忍跟保障人權是並行不悖的。」

大法官認為,強制送醫牴觸憲法,保障人身權、自由權及隱私權,因此相關機關必須在兩年內完成修法,以後警方都要先向檢察官取得「鑑定許可書」,除非遇到情況急迫,怕駕駛酒精代謝完、證據消失,就可以先送醫,並在24小時內向檢方陳報。

司法院法宣處處長張永宏:「一定要先有懷疑你有吸毒,或者是酒駕,之後你才能夠說,我要求你去做酒精測定。」

今年初,高雄才發生一家四口遭酒駕累犯,撞成1死3重傷,酒駕零容忍,已經是社會共識,雖然釋憲後,基於保障人權,得先走繁瑣流程,民眾還是不可心存僥倖,酒駕上路。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 2022.02.25 20:19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