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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補貨出意外 女作業員右小腿遭截肢

記者|鏡新聞

手扶著欄杆,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往前走,因為她的右腳小腿被截肢,現在只能靠義肢才能行走,她是小熙,在苗栗一間工廠工作,去年在幫補貨時嚴重受傷,右小腿被截肢。

當事人小熙:「包裝1,100公斤的塑膠粉,可是那個時候,包裝的時候有漏粉,我就上去補上,司機就把前面一個包裝載走,然後機台就直接運作,我的腳就被滾輪捲進去。」

小熙住院三天後,公司人來探視包了1萬元紅包,之後不管是賠償還是撫慰金統統都沒下文,小熙控訴,老闆娘還脫口說出,截肢不嚴重、穿義肢就能走,讓她無法接受。

業者:「我們一直都有持續用電話、手機,領班大家都有持續關懷她,當然這是很嚴重的一個傷害。」

雙方多次調解都破局,小熙說對方只願意賠10萬,業者反控是小熙要太多。當事人小熙:「要調解的時候也是我主動提出,他們一副為什麼要調解的樣子。」

業者:「她開的金額是2,000萬,因為她開的金額實在是略大。」

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聲援表示,如果是因為雇主的過失,就應該負起過失重傷害的刑責,以及損害賠償,公傷期間除非特殊狀況,否則不能隨意解雇,也必須給予有薪病假和醫藥費。

律師呂秋遠:「原本主張兩千萬就是他的權利啊,他認為這個精神慰撫金要很高啊,做完失能鑑定等等,相關的這些措施之後,他本來就可以提起民事賠償。」

小熙表示,當初應徵的工作是文書助理,沒有受過訓練,過去就曾被堆高機撞斷門牙,工廠安全措施不足,就連防護線都是在事後才緊急加裝,所以決定對公司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更新時間 2022.02.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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