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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清出41噸海洋垃圾 88%是廢棄漁網漁具

記者|鄭卉良

攝影|楊斯程

大片漁網纏繞、覆蓋珊瑚,寶特瓶和大批垃圾隨海流飄來飄去,根據行政院海洋保育署統計,台灣海域海底廢棄物有百分之12是一般垃圾、鐵製品等物品,但高達百分之88是大型漁網、漁具。

工研院調查發現,台灣南北重要漁場海域,廢棄漁網累積量高居全國前三名,新北市貢寮海域和宜蘭龜山島海域,還曾發現超過500公尺的大型廢棄漁網,屏東東港和小琉球海域則清出不少釣客丟棄的廢棄釣魚線。

廢棄漁網、漁具危害之大,不只可能會纏住螺旋槳,或堵塞進水口,影響船隻航行安全,塑膠原料製作成的漁網,在海洋中會裂解成微型塑膠,吸附海水有毒物質,汙染水質、生物,製作漁具所使用的化學藥劑,也會滲出汙染海洋,藻類也容易附生在漁具上,讓生物誤食。

漁業署漁政組副組長劉家禎表示:「刺網實名制,那他是責任制漁業的一個展現,那我們是希望說漁民要負責任把漁具帶出去,你就要負責任的把它帶回來,你如果帶著漁具出海遺失,你要透過電台或是跟縣市政府通報的方式,等於說你要回報。」

漁業署2021年1月實施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宣導漁網上的浮球、浮子必須強制標示漁船編號,違者可罰3萬到15萬元,新北市政府和屏東縣政府共18縣市,祭出廢棄漁網獎勵回收措施,1公斤廢棄漁網可以得到15元獎勵金,海洋生態維護,牽一髮動全身。

更新時間 2022.02.1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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