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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爸喵爸聲請收養無血緣的愛女「肉肉」,獲法院裁定許可。(鏡週刊提供)

全台首例!同志雙親收養無血緣女嬰 爭取2年終傳好消息

記者|張憶漩

攝影|林韋言

同婚專法《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於2019年5月22日正式上路,但保障還有不足之處,比如目前專法僅保障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但不允許同志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子女,只能由其中一方單獨申請;申請後,同性配偶依法只能收養配偶親生子女,無法接續收養對方的無血緣子女。亦即,若A有親生子女,在和同性伴侶B結婚後,B可收養A的親生子女;但若A與子女沒有血緣關係,B和A結婚後也無法收養。

「圍爸喵爸」為此努力尋求法律途徑,找律師團向法院提出聲請,由於前面有不少類似案子被駁回,他們也十分忐忑。去年12月獲知裁定書出爐,法官裁決結果為「許可」,4日終於收到裁決確定書。

圍爸喵爸在臉書分享表示,他們的案子雖然開了先例,但目前也僅適用於個案,他們和其餘兩案的一審結果都不一樣,他們認為司法事務官不一致的見解與裁定,更證明修法及釋憲的必要性,「審判不應違反兒童權利公約或違反憲法,很感謝我們這一案的司法事務官本著良心與法律體系的精神幫助我們!」

致力於性別運動的「彩虹平權大平台」也指出,雖然前2組家庭的收養聲請被駁回、進入抗告程序,而圍爸喵爸一案終於獲得法院裁定許可,也透露此案法院意見認為,「根據兒童權利公約以及國內兒少相關法律規定,收養事件應該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

其次,法院指出,同婚專法第20條雖然僅有規定「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收養相關規定,但參照立法理由「鑑於成立第二條關係之雙方當事人有共同經營生活事實,為保障同性關係之一方親生子女之權益,應許他方得為繼親收養」,那麼養子女的權益也應該要被納入,與「親生子女」擁有相同保障。因此裁定喵爸可以正式收養女兒。

彩虹平權大平台表示,由於裁定效果僅對訴訟當事人成立,沒有通案的法律效應,希望社會繼續支持協助另外2個家庭的抗告,並向大法官聲請解釋、推動修法,希望儘速、完整地解決同志收養家庭的困境。

更新時間 2022.04.1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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