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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的黃嫌被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罪移送到地檢署。

酒駕撞碎四口之家 酒駕累犯駕照早被註銷

記者|周婉菱

攝影|謝家麟

酒駕撞死兩個孩子媽媽的黃姓嫌犯,要被移送到地檢署時,面對記者追問不斷道歉:「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連說3次對不起,看似很後悔,但對照他前一晚酒駕闖禍的模樣,因為喝太醉癱坐在地上,跟警察你一言我一句。

警察:「你身上有東西嗎?」黃姓嫌犯:「我就沒吃藥,你查啊!你查啊!」「我真的很冷,你讓我穿個外套。」看來是真的喝太多了畏寒,不斷跟警方盧要穿外套,原來他從26日下午4點就開始喝,地點在某咖啡廳,嫌犯自帶烈酒威士忌,一路喝到晚上7點多,再開著自己的百萬名車醉醺醺上路,諷刺的是,咖啡店門口還貼著請勿酒駕的文宣,顯然駕駛視若無睹。

嫌犯家房客:「他很久以前就沒住在這裡。」記者:「等於這邊租給你們就對了?」嫌犯家房客:「對,他來匆匆去匆匆,我們也沒什麼⋯⋯他也不喜歡聊天,我們也沒什麼聊到。」

原來犯嫌家中在小港市區有一棟透天厝,一樓店面出租,媽媽住在樓上,38歲的犯嫌自稱無業,開過酒吧,目前在養生館工作,而且從2006年到2009年間,有過3次酒駕紀錄,駕照遭註銷,這回又喝得爛醉,還釀成1死3傷。警方追查發現,車禍當下還有一名趙姓友人同車,他自稱有規勸但黃嫌堅持開車,必須面臨連坐法,處以最高3千元罰鍰。

高雄市長陳其邁:「中央修法的時候,應該在酒駕致死的部分,以不確定殺人罪的來苛責。」陳其邁得知後震怒,要建請中央修法嚴加量刑。

黃姓嫌犯臉書,前年的耶誕節還寫著「耶誕節要做什麼,當然要喝起來」,看到酒駕新聞,還批評說「別人的孩子、別人的生命死不完嗎,無能的政府和立委們」,說得一嘴仁義道德,原來酒駕前科累累,這回酒駕撞死人,警方訊後將他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鏡新聞》關心您:酒駕害人害己,勿以身試法。

更新時間 2021.12.27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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