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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將針對名下擁有10戶以上,非自用住宅的囤房大戶進行查稅。

台中大房東擁19房 財政部查稅得補繳50萬

記者|楊善宸

政府出手打炒房,包租公、包租婆成為這一波鎖定目標。財政部8月底推出查核專案,針對全國約1,734人擁有1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大戶,全面查核房租收入,若10天內未回覆,不但要補繳稅金,還得繳2至3倍罰鍰。

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發言人盧慧芬:「這個的重點是希望民眾,你能發現自己有租金收入,有短漏報的情形的話,可以在這個期間內,趕快來自動補申報。」

財政部掌握名單,1,734個房東大戶,其中,住在台中南區的陳姓房東,40歲出頭就坐擁19間房產,根據了解,是一名年收入約500萬超級業務員,把存房當存錢,每2年就買1間,另外還有8間房產是上一代長輩提前移轉而來,以每戶平均收租1.2萬計算,每年坐收250萬租金收入,查核專案上路後,陳姓房東一年補稅將近50萬。

民眾:「50萬太少了,他可以有19間房子,50萬能幹嘛?買汽車都不夠了。」只是房東被要求補稅,成本會不會轉嫁到房客身上?對此,民眾表示:「房東就說你要報稅的話,他就再加10%(租金)上去,就是這樣子啊,只是會讓租屋的環境更困難吧。」

內政部發布10月租金指數104.77,創下1981年以來新高,房東如果轉嫁稅金成本,租屋族又得再被剝去一層皮。

更新時間 2021.12.0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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