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中和6旬男子周志榮去年4月21與楊姓友人發生爭執,竟產生殺意,雙手勒頸害其窒息死亡,事後還拿死者手機傳訊「我先走了」給自己,製造輕生假象,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今(30日)依殺人罪等罪各判處周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及6月徒刑。
新北市中和6旬男子周志榮去年4月21與楊姓友人發生爭執,竟產生殺意,雙手勒頸害其窒息死亡,事後還拿死者手機傳訊「我先走了」給自己,製造輕生假象,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今(30日)依殺人罪等罪各判處周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及6月徒刑。
判決指出,周男讓楊姓友人借住家中,兩人在去年4月21日爆發口角,周男盛怒之下,在沙發上跨坐在楊男身上,再用雙手持續掐住他的頸部,造成楊男頸部肌肉及血管周邊軟組織出血,進而因頸部受壓窒息死亡。
楊男死亡後,周南竟盜用死者手機,傳送訊息「我先走了」到自己的手機及LINE,伴屍四天後,找上另外兩名友人協助將死者屍體搬回死者住處,製造輕生假象,一名友人得知後隨即報警,周男的犯行因此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