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廖姓婦人與丈夫前往茄萣區海邊遊玩,入夜返回停車場時,因路旁排水溝未加蓋且無警示標誌,導致廖婦踩空跌入深溝,造成左手挫傷及腕部扭挫傷必須住院開刀,憤而提起國賠訴訟,向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索賠94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水利局公共設施管理確有欠缺,判應賠償醫療費、不能工作損失、看護費及慰撫金共計31萬2075元。
高雄廖姓婦人與丈夫前往茄萣區海邊遊玩,入夜返回停車場時,因路旁排水溝未加蓋且無警示標誌,導致廖婦踩空跌入深溝,造成左手挫傷及腕部扭挫傷必須住院開刀,憤而提起國賠訴訟,向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索賠94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水利局公共設施管理確有欠缺,判應賠償醫療費、不能工作損失、看護費及慰撫金共計31萬2075元。
判決指出,事發當天傍晚6點半左右,廖婦與丈夫開車抵達茄萣區濱海路一段海邊遊玩,將車輛停放在路旁排水溝附近,直到晚間7點半兩人準備上車離開時,丈夫走在前方開車門,廖婦跟在後方,突然一腳踩空掉進路邊深溝內,當場痛苦慘叫,丈夫回頭將她拉起時,才發現排水溝竟完全沒有蓋上水溝蓋。
廖婦指控,她因此受有左手挫傷、左拇指掌骨間關節扭挫傷合併韌帶損傷、左側腕部扭挫傷等傷勢,並因韌帶斷裂住院開刀,要求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應賠償她相關損失共9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