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玻集團(1802)總裁林伯實因涉嫌虛偽交易脫產10億元股權,遭士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22)日上午10時30分宣判,林伯實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又犯業務登載不實罪判處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台玻集團(1802)總裁林伯實因涉嫌虛偽交易脫產10億元股權,遭士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22)日上午10時30分宣判,林伯實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又犯業務登載不實罪判處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起訴指出,林伯實為規避子公司「實聯長宜淮安」價值3400萬美元(約新台幣10億元)的股權遭強制執行,明知未實際出售,於2020年12月代表控股公司,與妻子徐莉玲代表的「SL公司」簽署假轉讓協議,將B公司股權以2000萬美元轉讓給SL公司。SL公司未依限付款,林伯實隨後又於2021年4月允許SL公司將該股權設定質權給自己經營的C公司並辦理登記,致使控股公司喪失權益,遭吳姓股東告發。
士林地院8月21日進行最終言詞辯論,林伯實出庭請求判決無罪,但在約45分鐘的審理過程中疑因高齡體力不支,不時閉眼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