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三民區一家公立托嬰中心謝姓女托育員,被發現在照顧未滿2歲的魏姓幼童時不但強拉男童雙手、用力捏他臉頰,甚至粗暴對男童甩丟牙刷、拿消毒水朝幼童噴灑狠罵「壞小孩」,被高市社會局調查後裁罰並公告姓名,家長則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謝女開庭時辯稱孩子既沒外傷也無心理受創,拒絕賠償,但法官發現孩子事後對餐椅與安全座椅等「綁帶束縛」產生極度恐懼與歇斯底里反應,顯見已釀心理創傷,判謝女須賠償幼童及父母共9萬元慰撫金。
高雄三民區一家公立托嬰中心謝姓女托育員,被發現在照顧未滿2歲的魏姓幼童時不但強拉男童雙手、用力捏他臉頰,甚至粗暴對男童甩丟牙刷、拿消毒水朝幼童噴灑狠罵「壞小孩」,被高市社會局調查後裁罰並公告姓名,家長則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謝女開庭時辯稱孩子既沒外傷也無心理受創,拒絕賠償,但法官發現孩子事後對餐椅與安全座椅等「綁帶束縛」產生極度恐懼與歇斯底里反應,顯見已釀心理創傷,判謝女須賠償幼童及父母共9萬元慰撫金。
判決指出,男童父母前年底將未滿周歲的男童送到公托,去年6月間卻發現孩子遭謝女粗暴對待,導致日常生活中出現強烈創傷反應,尤其只要遇到需要「綁帶束縛」或限制肢體行動的餐椅、汽車安全座椅,就會極度恐懼、嚎啕大哭。魏童父母心疼不已,依侵權行為向謝女求償精神慰撫金。
謝女開庭時雖承認行為不當,卻拿社會局報告稱「家長觀察無顯著身心異狀」,辯稱孩子沒有實際外傷,未達心理受創程度,且自己經濟狀況不佳,請求減低賠償金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