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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宏專欄:這樣的立法就是要魚死網破

作者|鏡報

很多人不瞭解為什麼會有大罷免?為什麼話不好好講,一定要動刀動槍地推動大罷免?很剛好,上週五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法院組織法》允許法庭直播的立法過程告訴你:為什麼大罷免已經是一條不歸路,是此刻台灣政治僵局的唯一解方?

立法院吵架衝突很常見,但如果深入瞭解解嚴後30幾年來台灣國會,其實「協商」才是整個立法院運作的精髓。針對重大的政治性法案或人事同意權案,立法院固然常常吵嚷不休;但在非重大爭議的民生法案裡,立法院通常是以協商取代對立。這原因很簡單,台灣的立法程序高度尊重協商,任何一個壓力團體的強力反對,或委員同僚的用力杯葛,都可能讓修法案功虧一簣;所以,在正常狀況下,只有協商才能順利推進法案。

韓國瑜治下的立法院跟以往最大的不同,在於它完全打破了過去30多年以來,立法院這種以協商為基調的立法文化。姑且不論韓國瑜各種違背議事中立,以藍白政治需要為馬首是瞻的議事手法與議程安排,這個立法院不斷允許藍白以逕付二讀的方式立法,甚至以院會二、三讀的再修正動議取代一切討論,直接造成法案審查的「斷裂」。這樣的「斷裂」,使得立法院只有「力」,沒有「理」;只有多數與少數之間的「表決」,沒有不同壓力團體之間的「協商」。當立法過程被抹去後,立委難以被課責,一群立法者就惡向膽邊生,各種狗屁倒灶、挾怨報復的立法案,就在選民的眼皮底下發生。

以這次的法庭直播修法為例,此案是由黃國昌在今年4月提出,5月逕付二讀,6月初才在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召開第一場,也是唯一一場公聽會,隨即在上週五立法院院會掏出一個「最高機密版本」三讀通過。純粹就過去立法院處理爭議法案的立法速度來看,這不是坐快速電梯,而是搭噴射火箭。問題是,與此修法案高度相關的專業團體,包括院(法院)、檢(檢察官)、律(律師)、學(法學界)總共30多個專業團體具名反對,他們憂慮此修法案會影響公平審判、傷害當事人隱私與人格權、影響證人意願,但立法院置若罔聞,逕自修法,這種現象對過去的立法院而言,簡直是不可思議。

主導修法的黃國昌從頭到尾沒有在正式的立法過程對此案提出他的完整看法;事實上,院會二、三讀表決前的院會發言裡,國民黨立委根本沒有任何一個人登記發言。他們既不為自己辯駁,也不敢向外界邀功;對於法庭直播修法後何時上路?怎麼上路?上路後會衍生哪些問題,完全漠不關心。黃國昌及其領導的藍白黨團只是透過修法來展現自己的權威,他們想向外界證明:「我就是可以弄得你司法院與行政院雞飛狗跳」。說難聽一點,他們是拉了一陀屎後立馬跑得不見人影,反正擦屁股、清大便的又不是他們本人,這些人自認不用為此草率立法付出任何代價。

至於52席國民黨立委為什麼甘為黃國昌助威?投票前,所有國民黨團成員都收到動員簡訊應該解釋了這一切,這封簡訊寫道:「此案關係重大,不僅攸關藍白繼續合作且與大罷免息息相關,懇請委員共體時艱,務必進場待命表決。俾利表決通過再修正動議。」換句話說,法庭直播修法跟什麼「司法改革」、「讓陽光照進法院」沒有任何關係,它純粹只是藍白為了防堵大罷免所進行的政治交換。

很多人問,為什麼要大罷免?為什麼不協商?這樣的提問似乎是在假設「你有機會協商」一樣。但事實上,從去年的國會擴權法案開始,到《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及「總預算大屠殺」,再到這次的《法院組織法》修法,有哪一個議程是你執政黨決定的?哪一個案子在野黨願意聽你的意見?如果30幾個法學團體的專業意見都無法撼動這殺紅眼的立法院於分毫,這樣的立法院怎麼可能還能夠講道理?

這不只是一個專業退位的立法院,這更是一個以癱瘓政府為目標,攻擊民主憲政運作的不忠誠反對黨所主導的立法院。既然對方早已擺出不惜魚死網破,也要玉石俱焚的態勢,大罷免於是成為解決這場政治僵局的唯一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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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7.01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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