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在支援刑事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期間誤信「假黃仁勳」遭騙走1095萬元的保一總隊吳姓員警,傳出4度家暴惡行遭判刑。前年他在新竹住處與妻子爆發口角動手,妻子不堪長期家暴驗傷報案,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他又拒做筆錄,甚至嗆聲「警察不是法官,跟他們解釋也沒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吳員才認罪並願賠償妻子1萬元,高院日前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定讞。
曾在支援刑事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期間誤信「假黃仁勳」遭騙走1095萬元的保一總隊吳姓員警,傳出4度家暴惡行遭判刑。前年他在新竹住處與妻子爆發口角動手,妻子不堪長期家暴驗傷報案,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他又拒做筆錄,甚至嗆聲「警察不是法官,跟他們解釋也沒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吳員才認罪並願賠償妻子1萬元,高院日前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年逾50歲、從警超過30年的保一總隊吳姓員警,2023年12月28日晚間在新竹市住處與妻子爆發爭執,出拳揮打妻子右手上臂致塊狀瘀青。妻子事後傳訊痛批「你出手很重」、「不給我交待就告家暴」,並傳送受傷照片,吳員第一時間並未否認。
不料,檢事官及法院審理時,吳員雖坦承「有用右手拳頭打妻子的手臂」,卻辯稱是因不滿妻子先挑釁,出於報復心態才出拳,甚至辯稱告訴人受傷位置與施暴位置不符、「可能是自己拍打加工造成的」,更稱「女生的皮膚比較薄,有可能造成紅腫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