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公文竟然也能搭「時光機」?台南市政府經發局一名高姓女約僱人員,為了讓光電業者能適用前一年度較高的收購電價,竟然大膽在公文上「倒填日期」,將2024 年初才決行的公文,通通「校正回歸」至2023年底。台南地方法院今(14日)審結,考量高女自首且未獲私人利益,依圖利等罪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
公務公文竟然也能搭「時光機」?台南市政府經發局一名高姓女約僱人員,為了讓光電業者能適用前一年度較高的收購電價,竟然大膽在公文上「倒填日期」,將2024 年初才決行的公文,通通「校正回歸」至2023年底。台南地方法院今(14日)審結,考量高女自首且未獲私人利益,依圖利等罪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
根據判決指出,高姓女子自2021年底起在台南市經發局能源科擔任約僱人員,負責太陽光電系統設備的同意備案業務。她在2024年初經辦包括得禾能源在內等5家公司及一名黃姓民眾的申請案時,明明決行日期是在2024年,但她為了讓業者能適用2023年度較優渥的「電能躉購費率」,竟將發文日期不實登載為112年12月29日」。
這份「時光機公文」隨後交由不知情的同仁蓋印並寄出,導致台電台南區營業處信以為真,依據錯誤日期簽約並溢付電費共計1萬3452元。雖然經發局事後察覺異狀並要求更正,台電也隨即追回溢款,但高女的違法行為已構成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及偽造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