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會今(16日)拍板通過青安3.0方案,其中備受關注的是新增借款人本人年所得200萬元的排富門檻。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表示,財政部是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113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推算,以購屋負擔不超過所得3分之1為原則,合理的年所得門檻約為174萬元,因此取整數,明定申貸資格年收不能超過200萬元。
行政院會今(16日)拍板通過青安3.0方案,其中備受關注的是新增借款人本人年所得200萬元的排富門檻。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表示,財政部是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113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推算,以購屋負擔不超過所得3分之1為原則,合理的年所得門檻約為174萬元,因此取整數,明定申貸資格年收不能超過200萬元。
行政院今天拍版「青安3.0」,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等申貸資格限制,規定借款人須未滿50歲,且房屋總價依縣市限制在2000萬元至3500萬元之間;同時加碼婚育家庭貸款額度,新婚2年內家庭最高可貸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最高可貸1500萬元,估計6年補貼期間可分別節省利息支出約27萬元及33萬7500元,相關方案將於8月1日上路。
對於青安3.0新增的防弊措施,阮清華表示,首先,過去申貸人並無所得限制,這次為了將資源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新增借款人本人年所得不得超過200萬元的門檻。其次,過去購屋總價並無上限,為讓政策資源發揮最大效益,新增房屋總價限制,台北市不得超過3500萬元,新北市及新竹縣市不得超過2500萬元,其餘縣市則以2000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