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黃姓男子因不滿女兒遭堆高機壓傷送醫後,等待社工時間過久,竟在光田醫院急診室怒喊護理師「蕭X某」,一審遭判妨害醫療業務罪,判刑3個月。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逆轉認為,黃男雖有拍桌、口出不雅言詞,但只是衝突當下宣洩不滿的情緒性發言,未持續謾罵,未超過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且不足貶損護理師社會評價,改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定原判決無誤駁回上訴,黃男無罪確定,本案不得再上訴。
台中黃姓男子因不滿女兒遭堆高機壓傷送醫後,等待社工時間過久,竟在光田醫院急診室怒喊護理師「蕭X某」,一審遭判妨害醫療業務罪,判刑3個月。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逆轉認為,黃男雖有拍桌、口出不雅言詞,但只是衝突當下宣洩不滿的情緒性發言,未持續謾罵,未超過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且不足貶損護理師社會評價,改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定原判決無誤駁回上訴,黃男無罪確定,本案不得再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2025年5月30日因未成年女兒遭堆高機壓傷腳趾,送往光田醫院向上院區急救。因院方依法通報社工處理,黃男等待時間過久心生不滿,多次到護理站詢問。
黃男認為等候時間太久,與護理師發生口角,過程中拍打櫃台,離開急診室前朝護理站方向喊出「蕭X某」,護理師當場回嗆:「你說什麼!不然你是蕭X埔嗎?」黃男則回:「來啊!你可以去報警,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