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地檢署2022年10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竊佔罪、申報不實等罪嫌,起訴明祥馨負責人郭再欽等8人。檢方同年12月向法院聲請保全扣押被告財產。郭再欽曾以公司資金困窘、需償還抵押債務為由,聲請解除其名下多筆不動產的扣押命令。法院裁定書指出,郭再欽涉案之不法利得初估高達15億元,但他的帳戶餘額僅剩約120萬3559元,錢都到哪裡去了,啟人疑竇。
台南地檢署2022年10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竊佔罪、申報不實等罪嫌,起訴明祥馨負責人郭再欽等8人。檢方同年12月向法院聲請保全扣押被告財產。郭再欽曾以公司資金困窘、需償還抵押債務為由,聲請解除其名下多筆不動產的扣押命令。法院裁定書指出,郭再欽涉案之不法利得初估高達15億元,但他的帳戶餘額僅剩約120萬3559元,錢都到哪裡去了,啟人疑竇。
法院裁定書指出,聲請人郭再欽因涉嫌非法收受、堆置爐渣廢棄物,名下動產及不動產先前已遭法院裁定扣押。郭再欽透過律師主張,本案審理已歷時多年,其事業經營受阻,且名下可用資金已耗盡,尚須按期償還抵押債務。聲請意旨強調,基於比例原則,應撤銷其名下位於台南市學甲區大灣段及新南段共3筆土地的扣押(111年度聲扣字第19號附表編號2、3、4),以便籌措資金。
台南地院刑事第一庭審理後認為,郭再欽及其經營之明祥馨公司,自2010年9月起至2015年8月被查獲止,於學甲區多處土地違法堆置爐渣廢棄物,總量估計達58萬1629.519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