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被控以明祥馨公司作為掩護,在學甲農地與工業區非法填埋高達68萬公噸的電弧爐爐碴,非法獲利與省下的清除費用合計高達21.6億元。台南地檢署耗時3年偵辦,台南地院歷經3年9個月審判,29日一審宣判合議庭依違反兩個《廢棄物清理法》,各判刑8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2年2月(可易科罰金)。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被控以明祥馨公司作為掩護,在學甲農地與工業區非法填埋高達68萬公噸的電弧爐爐碴,非法獲利與省下的清除費用合計高達21.6億元。台南地檢署耗時3年偵辦,台南地院歷經3年9個月審判,29日一審宣判合議庭依違反兩個《廢棄物清理法》,各判刑8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2年2月(可易科罰金)。
這起弊案的起源可追溯至2009年,當時後壁區爐碴篩分場因88風災導致爐碴溢流無法經營,主事者賴男、魏男找上了學甲工業區的明祥馨公司作為掩護。時任學甲農會理事的郭再欽發現這門生意「很有賺頭」,隨即入股並躍升為核心人物。
雖然檯面上明祥馨公司領有再利用檢核許可,宣稱能處理電弧爐爐碴,但實際上,因水泥製品生產失敗、級配料市場不佳,大量產生的廢棄物根本沒地方去。為了賺取鋼鐵廠每公噸數百元的處理費,郭再欽等人竟動歪腦筋,把學甲的農地與國有地當作自家掩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