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一名從事刺青工作的男子,去年4月趁女性友人酒後意識不清、無力反抗時,在對方住處強行侵犯。事發後,男子面對被害人質問時不斷道歉,卻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改口否認犯行,甚至反指女方設局「仙人跳」。
台北一名從事刺青工作的男子,去年4月趁女性友人酒後意識不清、無力反抗時,在對方住處強行侵犯。事發後,男子面對被害人質問時不斷道歉,卻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改口否認犯行,甚至反指女方設局「仙人跳」。
判決指出,2025年4月22日凌晨,女子在酒吧下班後返回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租屋處,因飲酒過量而倒臥休息。清晨6時許,男子前往按門鈴,女子開門後因身體不適、站立不穩,由男子攙扶至床上。
未料男子見屋內無其他人,竟趁女子酒醉、體力不支之際伸出狼爪,不顧對方拒絕與推阻,強壓其頭部逼迫口交,隨後再強行脫去褲子進行肛交,最終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