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台鹽前董座陳啓昱被控涉嫌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後,台南地檢署暌違1年8個月後「再度」偵辦大規模太陽能光電弊案,這次偵辦的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漁電共生案,早在2021年2月就躍上媒體版面,當年台鹽與台泥簽訂的爭議合約恐衍生高達140億元的違約爭議,被外界視為扯下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官帽的「最後一根稻草」。
繼台鹽前董座陳啓昱被控涉嫌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後,台南地檢署暌違1年8個月後「再度」偵辦大規模太陽能光電弊案,這次偵辦的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漁電共生案,早在2021年2月就躍上媒體版面,當年台鹽與台泥簽訂的爭議合約恐衍生高達140億元的違約爭議,被外界視為扯下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官帽的「最後一根稻草」。
「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漁電共生」,當年這起爭議被形容為「南台灣土地煉金術」的冰山一角,綠電案場開發儼然成為資本與土地的博弈。陳啓昱任內積極扮演公部門與開發商的橋樑,協助製造商加速取得土地,目標甚至看齊1GW的驚人規模。隨著開發案的推行,其中的龐大利益分配與潛規則,也埋下了今日弊案爆發的伏筆。
不過,台南地檢署這回並沒有偵辦台鹽,而是鎖定台泥,現更傳出偵辦線索還是台泥主動提供。台泥綠能13日發聲明強調,公司對於員工誠信有嚴格要求。台泥表示,早在去年內部稽核與配合司法調查過程中,就發現部分員工疑似與廠商有不當金錢往來,損及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