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一名人妻控訴丈夫與另一名女子發展婚外情,雙方不僅互傳曖昧訊息,甚至在外租屋、以「我們的家」相稱,氣得她對小三提告求償51萬元精神慰撫金。對此,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小三明知男子仍是有婦之夫,卻仍與其發展超越一般男女分際的親密關係,已侵害配偶權,最終判賠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人妻控訴丈夫與另一名女子發展婚外情,雙方不僅互傳曖昧訊息,甚至在外租屋、以「我們的家」相稱,氣得她對小三提告求償51萬元精神慰撫金。對此,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小三明知男子仍是有婦之夫,卻仍與其發展超越一般男女分際的親密關係,已侵害配偶權,最終判賠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麗麗(化名)與阿明(化名)於2022年5月20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以為一家四口生活和樂美滿,沒想到麗麗2023年11月間查看丈夫手機時,意外發現丈夫與小珊(化名)的暗通款曲的對話紀錄,內容極度曖昧,丈夫還會甜蜜表白寫下「我也只希望妳在我身邊的時候,妳能做自己」、「當我的小公主」等語,更與小珊互訴「我愛你」。
不僅如此,麗麗更發現丈夫竟和小珊共築愛巢,2人除了頻繁交換租屋網站資訊,還一起討論仲介費、房間配置、家具採購等問題,阿明還霸氣表示任小珊選購家中物品:「有什麼家裡開銷公的就往群組丟」、「買我們房間裡面妳喜歡的就好」、「我喜歡我們的家」,而小珊也曾回覆「你的襯衫在前陽台應該乾了,我回去再收」、「我等你回家」,對話已明顯超出一般朋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