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龍井區去年3月發生47歲陳姓男子酒後到友人住處外叫囂,遭屋內的周姓男子持15公分長的砍柴刀「一刀斃命」,陳男忍痛掙扎返家,體力不支倒在巷弄中,被返家的老母親目睹兒子的最後身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4日)審結,依殺人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13年6月,全案可上訴。
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酌後認為,周男雖非預謀殺人,但在未受強烈刺激的情況下情緒失控,持兇器刺向人體致命部位,導致家屬蒙受永久痛苦。儘管周男承認客觀犯罪事實,但其否認殺人故意的態度,加上未能賠償家屬,最終裁定依殺人罪處以13年6月徒刑。
回顧案發當晚,2025年3月20日晚間,47歲陳姓男子飲酒後,前往龍井區遊園南路一處友人住處外持續吆喝、挑釁。當時正在屋內作客聊天的周姓男子(47歲)因不滿陳男持續干擾,竟心生殺機,隨手從客廳酒櫃抓起一把砍柴刀衝出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