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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打電話陳情求助 台南警竟問「幫妳有啥好處,陪我嗎?」 法官怒批重毀警譽

作者|鏡報

台南市第1分局警備隊周姓員警,2023年6月支援勤務指揮中心,接到1通人妻陳情電話,竟趁機撩妹,語帶性暗示地問:「幫妳我有什麼好處?妳要陪我嗎?」人妻覺得被性騷,隨即報警,周員被記一大過處分;官司打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法官認定周員言行失檢,警局大過處分,認事用法並無違誤。

2023年6月間,任職台南市警局的周姓員警,接獲1名人妻打電話陳情,他竟問人妻:「幫妳我有什麼好處?妳要陪我嗎?」等語,語氣充滿性暗示,人妻覺得遭到性騷擾,之後即報警;南市警局與社會局調查後,認定周員性騷擾成立,依規記1大過。

周員不服,怒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還搬出歸仁分局徐姓警員對女高中生涉跟騷、性騷擾僅記2小過,質疑同案不同判;不過,南市警局回應,周員的「鹹濕對話」有錄音為證,事證明確,經分局與市警局考績會審議通過,見解一致,並無違反程序正當性原則;至於歸仁分局的案子,情節不同、不能類比。

合議庭法官根據錄音與譯文指出,雖然周員沒直接說出「性」字,但用隱晦方式開黃腔,足以讓女方驚嚇與反感,損害人格尊嚴;更糟的是,周員身為執法警員,竟索求性服務作為協助代價,嚴重違反品操紀律,破壞人民對警察的信賴,形象毀到谷底。

法官認為,周員傷害警譽達情節重大程度,台南市警局記大過處分,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周員的辯詞不足採信;至於他提到的徐姓警員案件,性質完全不同,不能比附,駁回周員之訴,但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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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8.1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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