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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罷免倒數喊「告急、搶救」都不行?中選會:依個案認定

作者|鏡報

全台大罷免投票將於7月26日舉行,根據《選罷法》規定,從今天(16日)凌晨0點起,所有媒體、政黨不得發布、轉述、引用各類型民調數據,最重可罰新台幣200萬元。針對媒體報導禁用「告急」一詞,中選會說明,涉及具體個案之認定問題,若有檢舉案件,仍須依法定程序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意即「告急」等詞語使用是否違法,仍要看前後文語意,並非完全禁用告急一詞。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考察北市中山區公所7月26日罷免案投開票所規劃情形,除了李進勇親自到場視察外,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民眾黨立委麥玉珍等人都有到場。李進勇當場提醒,「從今天起,無論是媒體報導還是政黨發言,只要有民調外觀,就算不是學術意義上的民調,實務上也會被視為違規」。

有媒體詢問,「那如果說某選區掉幾席、誰誰誰選情告急、催票不夠、投票率需提升等話術,是否也違法?」李進勇直言,「這些若具民調外觀,依法也是禁止的」,中選會每次選後都會針對違法言論進行裁罰,呼籲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針對「告急」字眼恐踩《選罷法》紅線,李進勇進一步說明,法律規定很清楚,即便是具有民調的外觀,也並不是跟學理上所謂民調有若干差距,針對個案中選會會做具體事實的認定。

中選會補充,「告急」一詞是否該當於民調或僅屬自行推估一節,並沒有辦法一概而論,涉及具體個案之認定問題,若有檢舉案件,仍須依法定程序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意即「告急」等詞語使用是否違法,仍要看前後文語意,並非完全禁用告急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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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7.16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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