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里港鄉2日發生酒駕奪命車禍,20歲蔡姓女大生返鄉參加爺爺喪禮,外出購買晚餐時,竟遭25歲詹姓男子酒駕撞死。詹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1毫克,不僅曾因酒駕遭判刑,今年更兩度被列入高雄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名單,卻在檢方聲請羈押後,遭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屏東地檢署認為裁定不當,今(4日)提出抗告。

屏東縣里港鄉2日發生酒駕奪命車禍,20歲蔡姓女大生返鄉參加爺爺喪禮,外出購買晚餐時,竟遭25歲詹姓男子酒駕撞死。詹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1毫克,不僅曾因酒駕遭判刑,今年更兩度被列入高雄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名單,卻在檢方聲請羈押後,遭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屏東地檢署認為裁定不當,今(4日)提出抗告。
檢警調查,事故發生於2日晚間近7時,詹男無照酒駕行經里港鄉三和路,與騎乘機車的蔡女發生碰撞,蔡女遭撞飛後又被車輛推行約50公尺,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家屬一天內接連失去兩名親人,悲痛欲絕。
屏檢指出,詹男2024年才因酒駕遭判刑確定並執行完畢,今年6月25日及7月2日又出現在高雄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名單,短時間內多次酒駕,這次更釀成死亡事故。
屏檢認為,詹男反覆酒駕風險極高,原裁定卻以過往前科情節與本案不同為由,否定再犯可能性,質疑難道非得前案撞死人,才能認定有反覆犯罪之虞?
此外,詹男涉及重罪,法定刑度最低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10萬元保金難以形成實質約束;即使案發後留在現場表明身分,也不足以排除未來逃亡風險。屏檢因此認定原裁定有重大違誤,已依法提出抗告。屏東地院表示,收到抗告狀後將盡速移送高分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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