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遭檢舉,涉嫌以「左手賣右手」方式,主導宏泰人壽以25億元標售淡海土地給關係企業,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檢調4月間發動首波約談,林鴻南被諭令1千萬元交保;為釐清土地定價與交易程序等案情,7月間再約談宏泰人壽王姓董事與宏泰建設張姓前董事長等人到案說明。

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遭檢舉,涉嫌以「左手賣右手」方式,主導宏泰人壽以25億元標售淡海土地給關係企業,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檢調4月間發動首波約談,林鴻南被諭令1千萬元交保;為釐清土地定價與交易程序等案情,7月間再約談宏泰人壽王姓董事與宏泰建設張姓前董事長等人到案說明。
這起土地標售弊案起因於金管會懷疑宏泰人壽2019年5月14日公告董事會決議,將新北市淡水區淡海段4、4-1地號不動產以總價25億4504萬元,賣給泰和建築經理公司,交易過程違反宏泰人壽內部「取處資產處理準則」,可能造成宏泰人壽損失,因此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熟知內情的A先生告訴本刊,公司登記不是全部答案,真正關鍵在資金來源、擔保關係、指示權與最後利益流向。一宗公開標售,最直觀的判斷通常是「最高價者得標」;但如果賣方是一家壽險公司,買方是否真正獨立,就不只是形式問題。
金管會懷疑林鴻南在背後操盤,全案涉及非常規交易移送北檢調查。本刊資料照
保險公司運用與處分資產涉及保戶權益,若買方與控制股東或關係企業之間存在未揭露的資金、控制或利益連結,即使外觀上是不同公司,也仍可能引發實質關係人交易與利益衝突疑義。
目前檢調懷疑相關人士可能先透過特定公司向銀行取得融資,再經由多層資金流轉,將款項導入得標公司,同時追查林鴻南與最終取得土地的泰和建築經理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實質控制關係,林鴻南是否曾以個人名義擔任相關融資的連帶保證人。
宏泰以515億元,向私募基金安博凱收購系統商中嘉網路,多角化經營。本刊資料照
A先生認為,若要判斷一家公司是否只是名義上的第三人,不能只看股東名冊或公司登記,更要有具體證據力,包括購地自有資金從何而來?銀行融資由誰安排?誰提供擔保?公司重大決策由誰指示?董事、經理人或財務人員是否重疊?土地後續開發利益最終歸屬何人?只有把這些資料交叉比對,才有可能還原真實控制關係。
檢調目前追查重點在於淡海段4、4-1地號土地最終成交價約25億4504萬元,買方資金來源、融資額與相關人士間的資金往來是否有問題;但單憑資金有無往來,或地址、人員有所重疊,仍不足以直接認定買方就是「人頭公司」。若要形成可受司法檢驗的結論,仍需要貸款契約、保證文件、資金流向、通訊紀錄、內部指示文件與利益歸屬等多種證據相互支持。
宏泰林家是台灣有名的地王家族,北市信義區大批土地都歸其所有。本刊資料照
另名知情人士B小姐提醒,金融監理機關對於形式上完成公開招標的重大資產處分,現行制度是否能穿透公司外觀,辨識最終受益人與實質控制者?如果只能確認「土地已過戶給另一家公司」就視為完成監理目的,那麼多層公司與融資安排便可能成為規避關係人交易規範的工具。
B小姐表示,比起先替任何一方貼上標籤,更重要的是要求交易文件公開透明,從投標資格、投標家數、銀行融資、擔保人,到買方的董事會與最終受益人,若能逐項對照,才有機會回答最核心的一句話:這塊土地在法律形式上換了主人之後,經濟利益是否也真正離開原來的控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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