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前1天晚間,詹女趁養母熟睡,悄悄打開精舍大門,讓邱男帶著預先準備好的鐵棒與尼龍繩進入,2人整夜躲在2樓佛堂,等到凌晨時分,死者依慣例起床做早課,埋伏已久的邱男趁死者不注意,持鐵棒衝出,朝死者的後腦重重敲下,死者本能地伸手抓住鐵棒、試圖抵抗,還苦勸邱男停手,說自己可以原諒他,結果詹女也跳出來,2人合力將死者壓制在地、用尼龍繩將她勒斃。

案發前1天晚間,詹女趁養母熟睡,悄悄打開精舍大門,讓邱男帶著預先準備好的鐵棒與尼龍繩進入,2人整夜躲在2樓佛堂,等到凌晨時分,死者依慣例起床做早課,埋伏已久的邱男趁死者不注意,持鐵棒衝出,朝死者的後腦重重敲下,死者本能地伸手抓住鐵棒、試圖抵抗,還苦勸邱男停手,說自己可以原諒他,結果詹女也跳出來,2人合力將死者壓制在地、用尼龍繩將她勒斃。
犯案後,2人並沒有立即逃逸,他們冷靜地翻找死者的皮夾及房內抽屜,拿走約7萬元現金,然後搭計程車,前往花蓮市區的旅館投宿。隔天他們買了1輛中古機車,準備逃亡,過程中,2人逛街購物、打保齡球,甚至還跑到網咖打電動,看起來跟一般的小情侶沒有兩樣。
令人氣憤的是,2人後來去買鹽酥雞,邱男還問老闆:「未滿18歲殺人,會判死刑嗎?」沒頭沒腦的問題,讓老闆印象深刻,後來2人準備離開花蓮,機車騎到鳳林時突然故障,不到40小時,2人就被查獲逮捕,冥冥中似乎有股力量協助警方破案。
由於2人認罪,加上證據確鑿,他們很快被依殺人、強盜罪嫌起訴,由少年法庭審理,邱男供稱,自己因深愛女友,才捲入命案,否認主導殺人,詹女的說法則跟警局的供詞一致。法官調查後,審酌2個人事前密謀、預備凶器、共同犯案、犯後取財逃亡等情節,認定他們惡性重大,最高可判20年徒刑,但因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無法對外透露刑期,只強調會讓2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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