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與宋姓女子小孩間的認親關官上訴二審,宋女方面在一審曾開價10億要求解決,主要的證據就是她自稱在生下小孩後曾去要求王文洋負責,並錄下雙方對話,但一審法官請調查局針對音檔進行聲紋鑑定,但因錄音品質不佳無法鑑定,宋女提出的錄音檔,也將成二審攻防重點。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與宋姓女子小孩間的認親關官上訴二審,宋女方面在一審曾開價10億要求解決,主要的證據就是她自稱在生下小孩後曾去要求王文洋負責,並錄下雙方對話,但一審法官請調查局針對音檔進行聲紋鑑定,但因錄音品質不佳無法鑑定,宋女提出的錄音檔,也將成二審攻防重點。
台北地院審理時,宋女提出2個錄音檔,調查局收到後發現,音檔錄音品質不佳且聲紋共振峰頻譜特徵模糊,不符合聲紋鑑定條件,難以進行比對,加上王文洋否認錄音檔的名男性聲音是他,法官認為無法確定宋女提供給法院的音檔是她與王文洋的對話。
宋女曾要求法院將錄音檔送至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鑑定,但法官認為,調查局已認定這錄音品質不佳且聲紋共振峰頻譜特徵模糊,不符合聲紋鑑定條件,而調查局在聲紋鑑定領域,具有相當專業性,沒有必要再送其他單位鑑定,如全上訴二審,是否再進行聲紋鑑定,成為雙方攻防重點。
宋女主張,錄音檔是她用錄音筆錄的,是她出月子後,因為王文洋答應給他每月200萬直到小孩20歲,宋女指王文洋都親自當面交給她一捆一梱的現金,說要照顧她,這4,000萬元為了給她好的教育環境,去買了學區的房子,對此,王文洋主張並無此事。
宋女在一審也向法官說,王文洋曾送她卡地亞戒指、法蘭克穆勒的錶、愛馬仕的柏金包。自己曾做過餐廳外場、爭鮮外場、好樂迪外場的工作,是透過包養網站,認識2位以上的客戶,是許耀仁介紹她給王文洋,她與許耀仁也有發生性關係,王文洋一審獲判勝訴免認領宋女小孩,全案上訴高院審理中。
本刊調查,若法院判決小孩是王文洋骨肉,有可能會認定扶養費已給付完畢,屆時宋女打贏親子官司,恐難再要求王文洋付錢,但好處是小孩可以認祖歸宗,將來要求參與分配王家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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