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當年學校沒有裝監視器,檢警只能從現場的指紋及死者生前交友情形進行追查,比對指紋後,排除學校的教職員及學生涉案,所以把調查方向轉往校外人士。

由於當年學校沒有裝監視器,檢警只能從現場的指紋及死者生前交友情形進行追查,比對指紋後,排除學校的教職員及學生涉案,所以把調查方向轉往校外人士。
一名刑警想起,霧峰國小過去曾發生過一起手法類似的性侵案,被害學生A女也在同一間教室遭人綑綁、侵犯,該案嫌犯陳志明事後未出庭、遭到通緝。另一方面,陳志明也曾因五件性侵女童案,入獄服刑五年,而且陳家距離霧峰國小僅一百公尺,有地緣關係,為此,檢警特別進行比對,果然發現氣窗上的一枚指紋,與陳志明相符。
雖然指紋相符,但檢警認為,平常交友單純的二名女學生,不可能無故跟著有性侵前科的通緝犯進入教室,於是訪查二人的親友,並清查二人的房間,結果發現吳姓少女的課本裡,夾著一封從台中成功嶺營區寄出的情書,寄信人陳寶源正是陳志明的弟弟,情書內容顯示,吳女與服役中的陳寶源是情侶關係。
檢警再次比對教室氣窗周邊採集到的指紋,發現其中也有陳寶源的指紋,檢警掌握事證之後,前往成功嶺將陳寶源帶回偵訊,並循線逮捕陳志明。兄弟倆到案後,得知事跡敗露,只能俯首認罪。
陳姓兄弟向檢警供稱,陳志明性侵A女後,A女家長提告,陳志明怕坐牢、逃到北部,遭到通緝,後來他知道弟弟的吳姓女友認識A女,於是趁端午連假返家期間,要弟弟請吳女約出A女,目的是對A女報復。但案發當天,吳女並未約出A女,而是與林姓學妹一起赴約。四人在霧峰國小籃球場碰面之後,陳姓兄弟帶著二名少女進入校園,並以聊天為由,帶著她們從氣窗爬進教室。
進入案發教室之後,陳志明先質問吳女,為什麼沒有把A女約出來?二人爆發口角。後來,他見同行的林姓少女外型清秀,竟起了歹念,拿出預藏的尖刀與童軍繩,綑綁林女及吳女,接著將自己穿的汗衫撕成布條,蒙住二人雙眼,再用膠帶貼住二人嘴巴,並在教室講台上,當著弟弟及吳女的面性侵林女,弟弟見狀,也未阻止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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