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影界的黃金時代代表人物、現年80歲的「喜劇教父」黃百鳴,因涉及股票內幕交易罪,日前已宣判他罪成,而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判處他入獄5個月。此外,黃百鳴還須繳付罰款9.9萬港幣(約40萬台幣),並支付高達37.4萬港幣(約151萬)的證監會調查費用。雖然黃百鳴目前已獲准以20萬港元(80萬台幣)保釋等候上訴,但此判決已震驚整個華語影壇。

香港電影界的黃金時代代表人物、現年80歲的「喜劇教父」黃百鳴,因涉及股票內幕交易罪,日前已宣判他罪成,而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判處他入獄5個月。此外,黃百鳴還須繳付罰款9.9萬港幣(約40萬台幣),並支付高達37.4萬港幣(約151萬)的證監會調查費用。雖然黃百鳴目前已獲准以20萬港元(80萬台幣)保釋等候上訴,但此判決已震驚整個華語影壇。
回顧這起轟動市場的內幕交易案,起因於2017年。當時擔任天馬影視主席兼控股股東的黃百鳴,提前掌握了公司即將被高價收購的內幕消息。在收到買方高達1000萬港元的誠意金後,黃百鳴暗中透過支票將200萬港元轉帳給胞妹黃潔珍,並在WhatsApp發出「明天低過0.2,盡買」等露骨指令,其妹隨即大舉買入逾900萬股,隨後公司股價在短短期間暴漲超過50%,黃百鳴因此順利套現離場。
案件審訊期間,黃百鳴曾辯稱轉帳是為了「處理內地物業」,更狡辯通訊軟體上的買股指令只是「反話」。然而,裁判官高偉雄在今年5月裁定其罪名成立時,嚴厲斥責這些辯解「既荒謬,又牽強」,完全不予採信。儘管辯方在求情時呈上包括TVB高層樂易玲在內等20多位圈內重量級人士的求情信,並強調黃百鳴曾患癌症、年事已高,且在疫情期間曾慷慨捐款500萬港幣(2千萬台幣),試圖爭取緩刑。但裁判官高偉雄在宣判時明確指出,黃百鳴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眾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不能以聲譽受損及健康問題作為減刑理由。
對此,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強調,此案證明了「沒有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昔日締造《開心鬼》、《家有喜事》及《葉問》等無數經典的影壇大佬,如今卻因一時貪念落得晚節不保,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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