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李貞秀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同時喪失不分區立委身分,如今她證實已向法院申請假處分,循當時「馬王政爭」王金平模式希望恢復立委資格。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稱他完全不擔心,「她跟王金平狀況可能完全不一樣。」

中配李貞秀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同時喪失不分區立委身分,如今她證實已向法院申請假處分,循當時「馬王政爭」王金平模式希望恢復立委資格。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稱他完全不擔心,「她跟王金平狀況可能完全不一樣。」
李貞秀昨日在直播宣布自己已向台北法院申請假處分,並說自己是循「王金平模式」;他也透露自己至今都還沒收到中評會的紙本通知送達,也沒有簽任何有關於離職就失去立委資格的文件。
黃國昌上廣播節目「千秋萬事」專訪時被問及此事,表示自己大概兩天前就知道了吧,但他認為李貞秀沒有充分理解,什麼叫做「定暫時狀態」的處分,她跟王金平狀況可能完全不一樣,所以就交給司法程序處理。
主持人王淺秋追問,一點都不擔心?黃國昌則強調「完全不擔心」。
中選會15日公告,由許忠信遞補當選民眾黨不分區立法委員,任期至第11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如今隨李貞秀提假處分,是否產生變數外界都在關注。
另,民眾黨法律顧問賴苡安說明,依《選罷法》第73條第2項的規定,在喪失政黨黨籍的時候,不分區立委的資格就會自動喪失,因此李貞秀的資格、身分、狀態,已經是穩定了,在4月13日中評會開鍘的那一天,其實她就已經不具備民眾黨的黨籍,隨之她就沒有所謂的不分區立委的資格。
賴苡安說,因此後續不管是中選會函請立法院來做註銷、立法院有註銷的動作,或者是中選會有沒有去做公告的部分,這一些都並不是屬於有行政裁量的行政處分,它都僅僅只是一個觀念通知而已,並不會再去變更李貞秀女士的身分跟資格。
賴苡安指出,不分區立法委員的資格,僅僅就是繫屬在她是否具備有黨員的身分。後面的行政機關的所有程序,以及包括她自己解職文件的簽署或者是程序,都只是一個行政作業而已,它並不是一個新的法律行為。
針對李貞秀她要向法院去提起這樣子的一個訴訟,每個人都有他的權利,賴苡安說,民眾黨都是相對地尊重;至於在法院的攻防,就留到「上法院」時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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