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長染紅!本刊接獲投訴,指國立台中科技大學校長陳同孝與洪姓台灣學者、周姓中國博士生共同掛名多篇論文,一方面向台灣國科會申請近六百萬元補助,另一方面又向中國官方申請經費。此外,陳還涉及一稿二投,在國際和中國期刊上,發表內容高度雷同的文章,再分別申請台灣國科會跟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補助,嚴重違反學術倫理,陳發表文章時,甚至自稱中國安徽霍邱人,還將國籍寫成Taiwan China,自我矮化國格,行徑十分離譜!

國立大學校長染紅!本刊接獲投訴,指國立台中科技大學校長陳同孝與洪姓台灣學者、周姓中國博士生共同掛名多篇論文,一方面向台灣國科會申請近六百萬元補助,另一方面又向中國官方申請經費。此外,陳還涉及一稿二投,在國際和中國期刊上,發表內容高度雷同的文章,再分別申請台灣國科會跟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補助,嚴重違反學術倫理,陳發表文章時,甚至自稱中國安徽霍邱人,還將國籍寫成Taiwan China,自我矮化國格,行徑十分離譜!
上個月底,教育部長鄭英耀在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上宣布,將禁止國內大學與隸屬中國統戰部的廣州暨南大學、福建華僑大學、北京華文學院進行交流或合作,另外,為了保護台灣核心關鍵技術及科研成果,也禁止國內大學與中國解放軍相關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等七所大學交流。
雖然政府緊縮與中國的學術交流,但本刊最近卻接獲投訴,指控國立台中科技大學校長陳同孝,在中國學者發表的論文中掛名,甚至把研究成果拿去向台灣國科會、中國官方基金申請高額補助,一魚兩吃。投訴學者A先生指出,更離譜的是,陳參選校長的時候,並未如實揭露,除有失誠信,還涉及違法。
根據A先生取得的資料顯示,陳同孝自2009年起,就與一名在中國中山大學南方學院任教的洪姓台籍學者進行學術合作,2019年間,陳擔任台中科大副校長兼教務長,還安排洪進台中科大教書,洪為了報答陳,特別讓陳掛名多篇登上國際期刊的論文,幫陳提升學術地位,二個人並輪流申請兩岸的官方補助,從中獲利。
A先生舉例指出,陳同孝2020年申請國科會補助,計畫名稱為「可逆與可修復式去馬賽克影像驗證技術之研究」,並且將研究成果投稿到國際期刊。弔詭的是,陳明明擔任計畫主持人,但發表在國際期刊的文章上,卻僅掛名「第四作者」,並將中國籍周姓博士生掛名第一作者,依慣例,第一作者就是論文撰寫的主要貢獻者,換句話說,該篇論文其實是周主寫。
隔年,陳同孝與洪姓學者如法炮製,由洪以「彩色影像驗證技術研究:灰階值恆定之設計、優化和應用」為題,申請國科會補助,之後洪再將研究成果投稿至國際期刊,但是論文第一作者仍為周姓博士生,陳、洪則掛名通訊作者,而從該篇論文的「致謝」部分可得知,陳、洪二人還透過周,向「中國福建省科學基金」「福建省航運科學研究院基金」申請補助。
A先生也表示,以上二項研究計畫的成果,本應屬於台灣政府,陳同孝、洪姓學者明知違反規定,卻一再以相同方式獲得利益,從陳、洪、周姓博士生歷年的合作模式來看,由陳擔任共同主持人或計畫主持人的研究案,至少8個,已從國科會領取574萬元補助款。
2023年,陳同孝參選台中科大校長並順利當選,不過,他在競選期間所簽署的「校長參選人在大陸地區從事交流活動及兼職情形聲明書」,須在「有無受推薦涉及中國各項國家基金及國家重點研發計畫」欄目中,真實揭露接受中國學術補助的情形,但陳卻未揭露。A先生認為,陳擔任行政職已久,無暇進行研究,為求順利升遷,才會以不正當手段提升學術地位。
此外,陳同孝還涉及一稿二投,違反學術倫理。學者B小姐指出,2013年,陳用二個研究計畫分別向台灣國科會、中國國家科學基金申請到補助,但二案的研究成果幾乎一樣。
B小姐說,二篇論文雷同度超過九成,實驗結果、公式與圖表也幾乎一致,陳同孝先在當年3月,將國科會計畫案作為研討會論文,12月再投稿中國期刊。雖然學術界對研討會論文轉投期刊,各有支持、反對意見,但即便是經審查、收錄至資料庫的研討會論文,要轉投稿期刊,也須大幅度延伸、註明或引用,再發表在研討會論文集中,才符合規範。
而更誇張的是,陳同孝身為台灣國立大學的教授、行政主管,竟然多次接受中國廣州、廈門、福建的科研基金資助,而且他發表在國際期刊上的文章,國籍皆寫成Taiwan China,至於發表在中國期刊上的文章,則自稱安徽霍邱人。B小姐痛批,陳染紅、自我矮化國格,令人不齒!
除了染紅,陳同孝還有不少爭議。之前他就被控強升九職等女祕書擔任十職等專門委員;讓僅有碩士學歷、專業也不是外語的教師,擔任進修學院的外語科主任,遭監察院關切;幫友好的教師申請永久免評鑑、護航升等;推薦性侵女職員的教師,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評選委員,被教育部得知後撤銷提名。但台中科大均否認,強調校長在人事及行政上均合法合規。
本刊調查,國立大學遴選校長時,就曾因候選人「染紅」發生類似爭議!之前台科大校長候選人、台大化工系教授李篤中,就遭控違法赴中國兼職、拿中國經費做研究,後來李雖退選,但本刊追查發現,李疑似未向教育部報備,連續11年主持至少四個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補助的研究計畫,總金額超過新台幣千萬元,涉嫌違反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教育部接獲檢舉之後,啟動調查,結果發現2009年起,李篤中以中國哈爾濱工業大學名義,申請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3項研究計畫補助,皆未獲主管機關許可,經查證屬實,最後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教育部指出,兩岸學術交流僅限於短期客座講學,中方不得聘任我方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且應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規辦理,參與中國各項國家基金及國家重點研發工作、現職公私立專任教師赴中國任教、為中國教育機構在台辦理招生或居間介紹,均明文禁止。台中科大校長陳同孝明顯踩到法律紅線,教育部有必要徹查到底,維護學術尊嚴。
回應
針對指控,台中科大表示,本校陳校長與洪姓學者學術合作十餘年,部分研究案因而重疊,但在各領域申請個人國科會計畫案,校長並未向中國大陸申請計畫暨補助經費,此指控為子虛烏有之錯誤訊息,要知,一位國立大學校長申請中國大陸官方計畫,教育部等相關部會怎可能置若罔聞;另洪姓學者多年前確曾赴陸指導一名陸籍大學學生,因合作研究案,論文有所交流,恐因而造成誤會。
再者,所指在國際及中國大陸期刊發表內容高度雷同文章,並分別於兩地申請補助,一稿二投違反學術倫理一事,更是莫虛有的指控。校長發表國際期刊論文皆為英文,中文論文對其毫無助益,更沒必要大費周章選擇以中文發表,故何來一稿二投及後面申請計畫之事。
有關於中國大陸期刊發表中文論文一事,校長強調個人全然不知情。他說明任何兩岸學術交流活動,如國籍加上中國二字,個人立場一定嚴加要求更正,否則取消合作。且所謂自稱中國安徽霍邱人一事,還是因投書和檢舉案,才知有此一事,無疑平白被冠上矮化國格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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